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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设置

就业和职业支持

长期选修制度

长期选修制度是指,学员可不脱产,根据个人的情况,可超越硕士课程标准就读年限(2年)取得学位的制度。此制度,本研究科只适用于硕士课程。

如果被认可为可以长期选修,就读年限最大可为4年,学费应缴2年(标准就读年限)的学费总额,预先被认可的就读年限除外的金额,按学年(学期)支付。

申请长期选修者,必须提交“长期选修申请书”等申请资料,并接受审核。

能够申请长期选修的学生,有以下几种。

  1. 每周工作32小时以上的就学者
  2. 因育儿、长期看护等,而无法作为全职学生就学者
    1. 所谓育儿,是指申请者抚养学龄前儿童的情况。
    2. 长期看护是指申请者照顾需要看护人的情况。需要看护人的范围如下。
      1. 配偶
      2. 父母
      3. 孩子
      4. 配偶的父母
      5. 与申请者同居的祖父母、兄弟姐妹及孙子(女)
  3. 因残疾或疾病无法作为全职学生的就学者

“长期选修申请书”请在这里下载(日文)